鱼台县军峰家电门市部
存续/在业企业尚未认领山东省 · 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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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览
鱼台县军峰家电门市部的主体资料由平台根据已获准使用的信息整理。当前页面尚未提供企业确认的详细业务介绍。
企业可以申请认领,补充真实主营、产品服务及对外营业信息。
企业基本资料
- 主体名称
- 鱼台县军峰家电门市部
- 主体类型
- 企业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7082700433063X1
- 登记地区
- 山东省 济宁市
- 登记地址
- 鱼市监处罚﹝2023﹞037号
- 登记经营范围
- 鱼台县军峰家电门市部于今年4月初从路过门店门口的推销商处购进6台“好太太”家用燃气灶具(单炉)待售,灶具的正面有“好太太 节能中国”字样,侧面标签标有“家用燃气灶具 执行标准:GB16410-2007 使用气种:液化气 天然气 人工煤气 额定压力: 2800pa 2000pa 1000pa 热流量: 双炉:左3.2kw 右3.6kw 单炉:3.6kw ”字样。包装箱上标有“中山市聚帝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大岭新区东一巷”字样。上述家用燃气灶具(单炉)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6410—2007《家用燃气 灶具》5.3.1.12 的规定: “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 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设有熄火保护装置,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上述家用燃气灶具(单炉)每台购进价格60元,每台销售价格75元,6台共付货款360元,货值金额为45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进销货台账,至案发,当事人没有销售出去,也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责令改正,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6台无熄火保护装置家用燃气灶具(单炉)(详见清单);
2、罚款人民币450元,上缴国库。
登记范围不等于实际主营、库存或服务能力。
资料变更记录
- 主体名称变更
鱼台县九江水暖器材销售部 → 鱼台县军峰家电门市部
- 登记地址变更
已变更(受限字段) → 已变更(受限字段)
- 主体名称变更
鱼台县张黄镇东张卫生室 → 鱼台县九江水暖器材销售部
- 登记地址变更
已变更(受限字段) → 已变更(受限字段)
- 主体名称变更
鱼台县友汇酒店用品销售经营部 → 鱼台县张黄镇东张卫生室
- 登记地址变更
已变更(受限字段) → 已变更(受限字段)
- 主体名称变更
鱼台县九江水暖器材销售部 → 鱼台县友汇酒店用品销售经营部
- 登记地址变更
已变更(受限字段) → 已变更(受限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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