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待核验企业尚未认领山东省 · 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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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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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申请认领,补充真实主营、产品服务及对外营业信息。
企业基本资料
- 主体名称
- 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 主体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经营状态
- 待核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708830043257183
- 登记地区
- 山东省 济宁市
- 登记经营范围
- 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 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 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以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征收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石灰石销售收入的6%,花岗岩销售收入的2.5%,印花税 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万分之五贴花、货物运输合同按照运费结算凭证所载费用的万分之五贴花;技术合同按照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的千分之一贴花,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4%;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按租金收入的12%,城镇土地使用税 建制镇土地使用税等级5元/平方米
登记范围不等于实际主营、库存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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