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山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待核验企业尚未认领山东省 · 枣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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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览
枣庄市山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体资料由平台根据已获准使用的信息整理。当前页面尚未提供企业确认的详细业务介绍。
企业可以申请认领,补充真实主营、产品服务及对外营业信息。
企业基本资料
- 主体名称
- 枣庄市山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体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经营状态
- 待核验
- 登记地区
- 山东省 枣庄市
- 登记经营范围
- 印花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根据纳税人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征收。购销合同0.03%,对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对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额0.3‰贴花。,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985】19号)的规定,以向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依据,按7%的税率征收。,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以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依据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0.5%的费率征收。,地方教育附加 以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依据,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费率征收。,教育费附加 以纳税人代开发票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为依据,教育费附加按3%的费率征收。
登记范围不等于实际主营、库存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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