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包罗万象日用品销售店

待核验企业尚未认领山东省 · 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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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览

济宁高新区包罗万象日用品销售店的主体资料由平台根据已获准使用的信息整理。当前页面尚未提供企业确认的详细业务介绍。

企业可以申请认领,补充真实主营、产品服务及对外营业信息。

企业基本资料

主体名称
济宁高新区包罗万象日用品销售店
主体类型
个体工商户
经营状态
待核验
登记地区
山东省 济宁市
登记经营范围
在调查中,我们依法对济宁高新区包罗万象日用品销售店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其法人委托人张晓杰进行了询问。 我局查扣该批商品共5种分别是商品20702008片片化妆包、商品207020145化妆包、商品207030145化妆包、商品614051006时尚挎包、商品602030213数码喷绘乔其缎围巾。济宁高新区包罗万象日用品销售店经理张晓杰称该笔商品不是其单位生产,是由采购人员在义务小商品市场以现金形式采购后通过物流发送至济宁市仓库。在仓库内由工作人员在商品上加上“bloveswan”标志和“包罗万象”字样的标牌。采购人员没有索取进货发票。当事人仓库位于济宁市火炬路南(已由任城局予以查处)。从该批货物上架销售至被查获之日起该店销售明细如下:1、商品207020008片片化妆包,购进价格14元/个,售价18元/个,金宇店共配送25个,销售21个,剩余4个。2、商品207020145化妆包,进价21元/个,售价26元/个,配送到金宇店12个,已销售10个,剩余2个。3、商品614051006时尚挎包,进价141元/个,售价176元/个,配金宇店6个,销售3个,剩余3个。4、商品207030145化妆包,进价16元/个,售价20元/个,未售出,剩余3个。5、商品602030213数码喷绘乔其缎围巾,进价94元/个,售价118元/个,配送至金宇店21条,销售12条,剩余9条。当事人销售金额2582元,被查扣物品价值1415元,共计3997元。 当事人销售的商品及外包装无商标标签,只有保罗万象工作人员以橡皮绳附加的标注“bloveswan”和“包罗万象”字样的小标牌。但其商品表面标注有“LV”、“LOUIS VUITTON”、“GINCEVHY”和“CEALEN PARIS”显著标志,同时其商品外观和图形标志与“LV”、“CELINE”和“GIVENCHY”产品外观和注册图形标志相似,我局认为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足以误导消费者认定其为路易威登马蒂利和纪梵希有限公司旗下相关产品,我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之混淆行为。

登记范围不等于实际主营、库存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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